广州·深圳·佛山 专业户政服务品牌
since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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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存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,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,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。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3年。
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,提取限额提高后,双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2800元,增幅超50%,缴存人通过手机(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)即可办理,无须提交资料;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,需携带身份证原件。
申请条件:
缴存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。
申请时间:
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(不含补缴)可以提出申请。
申请流程:
网上办理: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首次提取,之后提取信息无发生变更的可通过中心网站-个人业务、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→中心审批(不超过3个工作日)→提取转账。
189 0230 2429
186 2005 1412 189 0230 2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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